两部门发文减征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
保定翻译公司推荐阅读,版权归所有者,转载如有侵权,请告知删除!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5日对外发布通知,就减征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作出安排。
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5日对外发布通知,就减征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作出安排。
通知规定,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,对购置1.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.5%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。自2018年1月1日起,恢复按10%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。(记者刘红霞 郁琼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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